1,投訴取消:
被投訴人可以與投訴人聯系協商,說明購買渠道。雙方達成諒解的,可以要求投訴人出具投訴撤銷函,表明投訴撤銷;
2.購買憑證:
如果被申請人的商品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可以提供購買憑證。但只有發票等可核實的購貨憑證有效,收據、購貨收據無效;
3.授權證書:
如果被申請人有品牌的授權,可以提供授權文件,如經銷協議、品牌授權協議等。
(2)因專利侵權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上訴時應當至少提供下列文件之壹:
1,專利證書:
如果被申請人擁有所售商品的專利權,可以提供專利證書進行申訴;
2.向投訴人購買商品的憑證:
如果銷售的商品是從投訴人即專利權人處購買的,可以提供購買憑證進行投訴。但只有發票等可核實的購貨憑證有效,收據、購貨收據無效;
3、投訴人的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