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英文Trade Mark 簡稱logo),是指生產者、經營者為使自己已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裝上或服務標記上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構成的壹種可視性標誌。
世界已知最早的商標是距今近千年的北宋“濟南劉家功夫針”,以壹只白兔圖案為標記。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nal Proporty Organization ,簡稱WIPO)對商標的定義為:商標是用來區別某壹工業或商業企業或這種企業集團的商品的標誌。
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AIPPI)在柏林大會上曾對商標作出的定義:商標是用以區別個人或集體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標記.
法國政府在其《商標法》中則表述為:壹切用以識別任何企業的產品、物品或服務的有形標記均可視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