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類商標註冊屬於服務商標。服務商標又稱服務商標或勞務商標,是指服務提供者用以區別其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的標誌。
服務商標和商品商標壹樣,可以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聲音和顏色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服務商標壹經服務企業註冊,企業即享有服務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在商標註冊中,服務商標分為第35類至第45類,如下:
類別35
廣告;工業管理;工業管理;辦公室事務。
類別36
保險;金融;貨幣事務;房地產事務。
類別37
建築施工;修復;安裝服務。
類別38
電信。
類別39
運輸;商品包裝和儲存;旅行安排。
類別40
材料處理。
類別41
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化和體育活動。
類別42
科學和技術服務以及相關的研究和設計服務;工業分析和研究;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設計和開發。
類別43
提供餐飲服務;臨時住處。
類別44
醫療服務;獸醫服務;人或動物的健康和美容服務;農業、園藝或林業服務。
類別45
法律服務;他人為滿足個人需求而提供的私人和社會服務;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