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要求:
商標註冊申請必須由申請人主動向商標局提出,由此可以推斷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是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合同或者法律允許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自然人。
此外,不符合商標註冊申請主體資格要求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其註冊申請。
商標的構成要素必須符合規定,即由《商標法》規定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顏色組合、聲音”構成。
在選擇上述要素設計商標時,不能使用禁止性規定中不允許的標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申請註冊。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和其他有關文件可以書面形式或者數據電文形式提交。
第二十三條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