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圖樣:如果申請彩色商標,每件商標申請必須提交35份商標圖樣;
3.提供所申請保護的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或項目;不允許以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中每個類的標題代替;
4.商標中的非英文文字、委托書中的非英文部分,以及所提交給官方的所有商標文件中的非英文部分,都應附有相應的英譯文;
5. 如果提交商標的在先使用證據,則應在申請日後的30天內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