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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賣類似商品屬於哪種行為?

銷售高仿商品是壹種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

賣知名品牌違法,收品牌不違法。很多東西是可以復制的,但是必須要有版權許可。否則絕對違法。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銷售高仿商品屬於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犯罪分子有可能坐牢。

出售侵犯他人商標權的仿制品是違法的。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銷售假冒產品涉嫌侵犯權利人知識產權和商標權的,屬於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