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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2000元以下高仿的處罰標準

銷售2000元以下高仿的處罰標準如下:

1,責令停止生產銷售;

2、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立案追訴標準如下:

1,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2.假冒兩個以上註冊商標,違法經營額3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2萬元以上的;

3.其他嚴重情節。

綜上,銷售高仿商品涉嫌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將依法受到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0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