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及出資時間與出資方式的規定
1、壹人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金為10萬元人民幣,需壹次性出資。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金為3萬元人民幣,可以分期出資,首批出資不低於20%,其余註冊資金可在2年內到位,其中,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金為500萬元人民幣。
4、股東可以以貨幣或經評估過的無形資產等作為註冊資金出資,其中,貨幣資本不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30%。
二、外資企業註冊資金在外資企業法律及行業法規規定之外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準。
三、各類型公司最低註冊資本規定。
類別 公司類型 國內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
咨詢類 管理咨詢公司 3 萬 10萬人民幣
專利事務所 30 萬
審計事務所 30 萬 10萬人民幣
律師事務所 10 萬
商標事務所 10 萬
會計師事務所 30 萬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30 萬 50 萬美元
產權經紀有限公司 100 萬
企業策劃有限公司 3 萬
認證機構 3 萬 35 萬美金
認證咨詢機構 3 萬 10萬人民幣
旅行社(國內業務) 30 萬 200 萬元
旅行社(國際業務) 150 萬
廣告有限公司 3 萬
拍賣公司 100 萬
租賃公司 50 萬 500 萬美金
典當行 300 萬
典當行(房地產業務) 500 萬
展覽服務公司 3 萬 10萬人民幣
工程設計公司 3 萬 20 萬美元
貿 易 國內貿易公司 3 萬 10萬人民幣
國際貿易公司 50 萬 10萬人民幣
房 地 產 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10 萬 10萬人民幣
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 3 萬 10萬人民幣
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10 萬 10萬人民幣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500 萬 500 萬美金
投資服務 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3 萬 10萬人民幣
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3 萬 10萬人民幣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00 萬 200 萬美金
投資有限公司 3000 萬 3000 萬美金
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3000 萬 500 萬美金
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3000 萬
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3000 萬
物流 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海運) 500 萬 100 萬美金
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空運) 300 萬 100 萬美金
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陸地) 200 萬 100 萬美金
物流有限公司 50 萬 500 萬美金
儲運有限公司 200 萬 500 萬美金
運輸有限公司 100 萬
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50 萬
船務公司 100 萬美金
金融 銀行 3 億元人民幣
財務公司 2 億元人民幣
外國銀行分行 1 億元人民幣
融資租賃公司 2000 萬美金
期貨經紀公司 3000 萬
保險公司 2 億元人民幣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3000 萬
汽車金融公司 5 億元
電信 全國基礎電信企業 20 億元人民幣 20 億元人民幣
全國增值電信企業 1000 萬人民幣 1000 萬人民幣
省內基礎電信企業 2 億人民幣 2 億人民幣
省內增值電信企業 100 萬人民幣 100 萬人民幣
生產研發 生產型企業 50 萬 20 萬美金
研發中心 200 萬美金
其它 實業有限公司 10 萬
股份有限公司 5......
公司的註冊資本是什麽意思?
朋友您好,希望能得到您滿意的回復!祝您好運!!
註冊資本,即:公司的註冊資本是指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包括實物(房產\汽車等)和現金及技術資源(工業產權\知識產權\高新技術等).註冊資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經營資本,股東對公司享有股東權益和承擔有限責任的依據.既是經營資本當然可以用作經營.經營過程中公司資本有可能產生變化,可能增加(贏)或減少(虧).這就涉及增\減註冊資本的法律程序了,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能低於法定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比如妳的註冊資本現已達到600萬元,依法定程序妳減少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以下的限額.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其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壹、 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 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三、 以商業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 科技開發、咨詢、服務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股東繳足全部出資額,必須經法定驗資機構出具證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同委 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
總資產的衡量如下:
總資產=流動資產合計+固定資產合計+長期投資合計+無形資產合計+遞延資產合計+其它長期資產合計+遞延稅款借項。
另外總資產還等於負債合計+所有者權益合計
註冊資金多少有什麽區別
1),公司,分為實行認繳制的公司和實行實繳制的公司。 2),2014年3月1日以後,大部分的公司都實行認繳制,即公司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實行實繳制的公司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公司(這類公司非常少,只有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和其他二十幾類有限公司)。 4),當看到大部分的公司執照時,註冊資本只是反映了股東所付的責任(公司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付責任),並不反映公司經濟實力。只有實繳制公司在開始的壹段時間反映了公司經濟實力。因為公司總要進行經營活動,有可能賺了也有可能賠了。往後,公司註冊資本不反映公司經濟實力。所以,公司註冊資本從來都是反映所有股東的責任大小。而大部分時候不反應公司的經濟實力(在實行實繳制公司開始的壹段時間,註冊資本等於公司經濟實力)。 5),認繳制只的是公司註資不必驗資,而且出資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說,股東認繳完註冊資本後,可以分期繳付,只要股東之間同意,可以壹直都不繳付資金,而註冊資本還是那樣。但是股東們的責任是以認繳的註冊資本(即出資額為限)為本的。 綜上:公司註冊資本3000萬,意味著股東對這個公司負的責任為3000萬。這個責任是不以股東繳沒繳完註冊資本為標準的。而股東對公司的出資期限可以改變,也就是說公司的3000萬在股東約定的期限內沒有繳完,股東可以再次約定,改變章程,把期限往後推。而公司股東壹旦認繳完註冊資本,就意味著對公司負以註冊資本為限的責任。 所以,具體妳的公司會有什麽麻煩,在妳公司經營良好的時候,會壹點問題都沒有。壹旦公司經營發生狀況。比如:破產的時候,即使股東的認繳期限未到,股東也可以在公司註冊資本的限度內要求股東清償債務。通俗的說,例如,公司註冊資本30萬,可是實繳只有3萬,某天公司破產,欠別人40萬。那麽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在30萬範圍內股東對債權人清償債務。 PS::: 不懂還可繼續問。
註冊資金多少對公司有什麽影響
妳說的有對的有錯的,首先註冊資金與稅收沒有關系,稅收與公司的營業額有關系,註冊資金會使客戶對公司實力的認識產生影響,註冊資金高,對公司承攬業務有利。註冊資金是工商局認定的公司資本信用的證明,在妳註冊完畢取得營業執照以後就可以從妳的公司賬戶裏提取供公司日常經營所用,但是註意不能壹憨性提取,那樣會被工商局作為抽逃註冊資金嫌疑來追查,因為抽逃註冊資金是違法行為
公司註冊資金有什麽要求嗎?
1、壹個人有限公司要求註冊資金10萬元(10萬元)以上,且註冊資本不能分期到位;
2、兩個人(或者兩個人以上)有限公司要求註冊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
3、省局註冊或冠省名的企業要求註冊資本達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
4、市工商局註冊要求資本達到301萬元;
5、市投資公司要求註冊資金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省投資公司1000萬以上;
6、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7、特殊行業註冊資本10萬元以上的直接在市工商局註冊。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有什麽要求
500萬元人民幣!
新公司法--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八十壹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有什麽區別
打個比方說,妳有三個股東的公司,準備註冊資本為100萬元,三個股東要求股權平均,每個股東應出資數應為33.3萬元,就低於註冊資本.每人出資數為33.5萬元,就高於註冊資本.這兩種投資總額是與註冊資本金額不相等的
壹般來說只能高於註冊資本才能成立公司.公司法中允許投資總額大於註冊資本.多投入的資金應列入資本公積科目.
使用註冊資本有什麽規定嗎?
註冊資本投入到企業之中,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用於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如,付款時有采購合同作為依據)。如果是借給其他企業或個人,又沒有正當的理由,可能會被認定為抽逃資本金。
固定資產和註冊資本有什麽區別?
固定資產和註冊資本根本就是兩回事!
註冊資本是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開辦企業需有的必須資金,沒有這筆資金,工商部門不會給妳註冊,例如,有限責任公司是最少3萬
固定資產是妳的不動產有多少,可以大於妳的註冊資金,也可以少於妳的註冊資金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和出資方式有哪些法律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Co.,Ltd.,全拼為Limited Liability pany),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2006年修訂版)
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壹節 設 立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第三十條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三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