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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自有品牌的意義

有利於增強商品的競爭力,有利於形成特色經營,有利於充分發揮無形資產的優勢,有利於掌握更多的自主權,有利於準確把握市場需求。

自有品牌戰略意義:有利於增強商品競爭力

自有品牌的實施增強了商品競爭力,最突出地表現在它實現了商品的低價。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壹、大型零售企業自己生產或組織生產有自家標誌的商品,進貨不必經過中間環節,大大節省了流通費用;

二、自有品牌商品僅在本企業內部銷售,其廣告宣傳主要借助寶貴的商譽資產,自有品牌商品耗費的廣告費大為減少

;三、自有品牌商品的包裝簡潔大方,節省包裝費用;

四、大型零售企業擁有眾多連鎖分店,進行大批量銷售,使生產取得規模效益,降低生產成本,實現了薄利多銷。此外,由零售企業提出的新產品開發設計要求,顯著縮短了新產品的開發周期,降低了開發成本。

自有品牌戰略意義:有利於形成特色經營

壹如果僅僅經營制造商的品牌商品,那麽零售企業之間在商品品種構成方面基本上相同,很難形成自己的特色。

二實施自有品牌商品戰略,根據市場情況及時組織生產和供應某些自有品牌商品,可以使企業的商品構成和經營富有特色,企業以自有商品為基礎向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務,借助於商品又可進壹步強化企業形象,兩者相輔相成,形成企業自身對消費者獨特的訴求。

自有品牌戰略意義:有利於充分發揮無形資產的優勢

壹大型零售企業在長期的經營中形成了獨特的管理運營模式,壹些信譽好、知名度高的零售企業將以企業自身名稱命名的商品通過在企業內部銷售,可以把商場的良好形象註入到商品中,使得人們很容易把企業的優質服務和嚴謹管理同自有品牌商品的優良品質聯系在壹起,進而轉化成對商品的信賴和接受。

二而自有品牌商品的成功經營,反過來又會進壹步強化顧客對企業的滿意度。可以這麽說,自有品牌戰略的實施,使企業的無形資產流動起來,也等於給企業增加了利潤來源。通過商品贏得商標的信譽,使這種商標的信譽最終變成企業的信譽,從而贏得穩定的市場。

自有品牌戰略意義:有利於掌握更多的自主權

傳統零售企業只經營制造商的品牌商品,這種“搬磚頭”式的經營方式使零售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被動地位,主要是價格和利潤受廠家的限制。如果實施自有品牌戰略,企業就可以通過收集、整理、分析消費者對某類商品特性的信息,提出新產品的開發設計要求,進壹步選擇合適的生產企業進行開發生產或自行設廠生產,迅速推出顧客需要的相應產品,最終在本企業內以自有品牌進行銷售,取得市場經營的主動權,同時也獲得了制定價格的主動權。企業不僅獲得商業利潤,還可以獲得部分加工制造利潤,增強了抗擊市場風險的能力。零售企業成為市場經營活動的積極參與者,從廠家的銷售代理人轉變成為顧客的生產代理人。

自有品牌戰略意義:有利於準確把握市場需求

大型零售企業的優勢集中體現在收集消費者信息的能力和營銷能力上,自有品牌戰略的選擇,使大型零售企業的這種優勢能夠得到有效的發揮,他們直接面對消費者,能夠迅速了解市場需求動態,並及時做出反應,現代電子計算機技術在零售企業中的廣泛應用使這種優勢更加明顯。從這壹點看,大型零售企業實施自有品牌戰略往往能夠領先生產者壹步,無形中增強了企業自身的競爭力。

另外,零售商實施自有品牌戰略,還有利於提高零售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實施自有品牌戰略,首先要求零售企業的經營者要革新經營觀念——以“主動營銷”取代傳統的“被動零售”;其次,要求零售企業必須造就和培養壹批高素質的經營管理人才,因為此時的零售商不僅只是銷售商品,還要負責產品開發設計、品牌管理、生產與質量檢驗、促銷宣傳等壹系列復雜的整體營銷工作。商品品牌是商品質量和企業形象的市場表現,是企業信譽的標誌。零售企業的全體員工必須積極工作,竭盡全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以保證質量為核心,***同維護零售企業自有品牌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