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註冊商標權的原始取得註冊商標的原始取得可以通過註冊或者使用取得。壹般的方式是通過掛號。商標註冊申請可以直接在北京的商標局辦理,也可以委托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原始獲得的另壹種方式是通過使用顯著性來保護,這要求商標所有人承擔更高的舉證責任。2.轉讓取得註冊商標,可以通過合同轉讓所有權。商標專用權人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註冊商標轉讓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壹並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