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文字查詢壹般都是免費的。
2.《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所以,所謂的組合商標就是把上述單獨要素組合在壹起註冊的商標。
3.《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所以,註冊商標在使用過程中是不能隨意更改商標樣子的。如果妳註冊的是中文+英文例如“蒙頂山茶MDSC”,那麽妳使用時候不能把中文或者英文分開使用,如果要分開使用則需要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重新申請註冊商標。
4.商標申請遞交至商標局時就會收取費用(官費800+代理人收取的代理費),無論妳商標是否成功註冊官費(800)都不能退回,因為商標局不退費。壹般的價格的代理費(700-1200)也不會退費。除非是代理公司認為商標註冊幾率比較高跟妳簽署了全額退費協議,這種代理方式壹般總費用要在4000~6000之間,而壹般的總費用則在1500~2000之間。
石磊,北京忠事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知識產權農夫
如果妳申請的是2個漢字的商標,像妳說的這種情況會被駁回的,這樣的屬於近似商標因為古時候人們是從右往左讀的,現在也有壹部分的門頭也是這樣情況,所以說順序顛倒的2個漢字商標是屬於近似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