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申報資料項目(1):
(壹)保健食品註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提供申請註冊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稱與已經批準註冊的藥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材料(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數據庫中檢索)。
(四)申請人對他人已取得的專利不構成侵權的保證書。
(五)提供商標註冊證明文件(未註冊商標的不需提供)。
(六)產品研發報告(包括研發思路,功能篩選過程,預期效果等)。
(七)產品配方(原料和輔料)及配方依據。原料和輔料的來源及使用的依據。
(八)功效成份/標誌性成份、含量及其檢驗方法。
(九)生產工藝簡圖及其詳細說明和相關的研究資料。
(十)產品質量標準及其起草說明(包括原料、輔料的質量標準)。
(十壹)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的種類、名稱、質量標準及選擇依據。
(十二)檢驗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及其相關資料 ,包括:
1、試驗申請表;
2、檢驗單位的檢驗受理簽收通知書;
3、安全性毒理學試驗報告;
4、功能學試驗報告;
5、興奮劑檢測報告;(僅限於申報緩解體力疲勞、減肥、改善生長發育功能的註冊申請)
6、功效成份檢測報告;
7、穩定性試驗報告;
8、衛生學試驗報告;
9、其他檢驗報告(如:原料鑒定報告、菌種毒力試驗報告等)
(十三)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
(十四)其它有助於產品評審的資料。
(十五)未啟封的最小銷售包裝的樣品2個 申請進口保健食品註冊,除提供上述申報資料外,還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生產銷售1年以上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當經生產國(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 生產國或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該產品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證明文件。 生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與產品相關的有關標準。產品在生產國(地區)上市使用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實樣。 連續三個批號的樣品,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三倍。由境外廠商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註冊事務的,應當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 境外生產廠商委托境內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註冊事項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