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這些都是基本的民事立法文件,包括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消費者權益法等。在我國憲法和其他部門法律或法規中,凡涉及民事問題的法律規定都是民法的組成部分。
2.商法包括: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保險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證券法、海商法。
擴展數據:
民法與商法的聯系與區別
1,商法和民法與調整商品經濟關系密切相關,都是私法。
2.商法大量運用民法的壹些原則、制度和規範。同時,壹些屬於商法的原則、制度和規範不斷被民法吸收。
3.眾所周知,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它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它調整的財產關系主要是指財產歸屬和流轉關系,人身關系是指人身非財產關系。這些都符合龐德個人興趣的特點。
4.毋庸置疑,民法保護的利益是個人利益。商法主要是由商業交易習慣形成的商品交換規則,可視為民法的特別法。所以它保護的利益也是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