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請註冊商標的條件妳知道嗎?我們常見的註冊商標的使用對象有大中小型企業和壹些個體工商戶,這點可能側面印證了註冊商標並非所有人都能申請。在商標方面,我國2018年商標註冊申請量為737.1萬件。商標註冊量為500.7萬件,其中,國內商標註冊479.7萬件,可見商標註冊申請的競爭力之大。
北京申請註冊商標的條件:
1、主體條件,首先申請人註冊商標要符合自願原則,其次註冊商標主體可以是我國企業,也可以是外國企業,我國企業規定是依法成立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具有壹定資質的企業,註冊商標的申請人,對其規模並沒有限制;
2、申請條件,註冊商標申請在我國壹般分為兩類,壹種是商品類別,另壹種是服務類。別如果同壹個申請人如果使用同壹個商標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要對商品進行分類並重新提出註冊申請,其目的是為了避免商標的擴大使用,侵害了其他著作權人,或者是企業的利益;
3、程序條件,首先註冊商標申請人應向有關主管機關申請商標註冊,有關機關在生受理申請後根據國家商標法對商標進行檢查,主要包括資料檢索,分析是否有重合的商標,並依照審查,采取壹系列的活動。
以上就是北京申請註冊商標的條件的內容,壹般來說,申請商標註冊要經過商標查詢、準備材料、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公告等階段,在商標註冊過程中還存在著商標被駁回、被異議等風險,企業若選擇申請商標註冊的方式獲得商標,則必須謹慎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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