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口產品侵犯商標權的,可以依據《商標法》的規定進行處罰,被侵權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商標管理部門投訴。如果存在假冒商標的情況,且情節嚴重,可能構成犯罪。被侵權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商標權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數額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專利,即侵犯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時,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應當事人的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就專利侵權賠償金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九十壹條違反本法規定,進口或者出口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侵權貨物由海關依法沒收,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