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註冊 - 公司註銷以後商標怎麽轉讓,需要準備什麽材料?

公司註銷以後商標怎麽轉讓,需要準備什麽材料?

其實開公司很簡單,但是每天倒閉的公司也不少!如果公司已經註銷了商標怎麽轉讓,還需要準備什麽材料呢?下面就隨小編壹起來了解壹下。

公司註銷以後商標轉讓流程:

(1)企業商標轉讓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壹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

(3)將所有準備的商標轉讓材料報送商標局,繳納轉讓規費。

(4)等待商標局發放受理書,壹般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並開始進行審查。

(5)商標局受理後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並向雙方下發《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公司註銷以後商標轉讓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公司將商標轉讓給其他公司或個體工商戶,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1、轉受讓人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公司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則需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2、轉受人雙方簽訂的轉讓申請書和委托書。

如果公司在註銷時未將商標轉讓,對於已經決定歸屬的,則企業可以通過移轉將商標轉移出來。《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註冊商標轉移是指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標權主體消滅由其繼受人繼受商標權。商標權的轉移不同於商標權的轉讓,它不是雙方法律行為,它是被繼受人消滅這壹事件引起的,只要繼受人表示接受商標權並向商標局履行轉移註冊商標手續即可實現商標權的轉移。註冊商標轉移有兩種情況:

壹是作為商標權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繼承人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其註冊商標。

二是作為商標權人的企業破產或被合並、兼並,其商標權由被合並或兼並後的企業繼受。註冊商標的轉移,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轉移手續。

如果未決定歸屬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註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如果想對商標進行轉讓,可由接受該企業財產的清算組織或部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需要準備的文件有:

1、工商部門出具的的該公司註銷證明(加蓋工商部門的檔案章)原件。

2、該公司的清算報告原件(如果沒有原件,該份復印件加蓋工商部門的檔案章也可以,嘗試讓清算組多開幾份報告備用

3、工商部門出具的清算組資格備案證明(加蓋工商部門的檔案章)。

4、清算組同意轉讓聲明(盡量在清算報告中體現,如果清算組已經解散,附上全體股東的同意轉讓書,書式沒有統壹模板,只要寫清楚XX商標同意轉讓給XX即可。全體股東簽字。附上全體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5、轉讓申請書、委托書各兩份蓋章。6、受讓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份蓋章(年檢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