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的構成要件,是指商標法要求商標必須具備的法定構成要素及特性。有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聲音、三維標誌或其組合的顏色,在申請註冊商標時若未明確提出指定顏色要求,均按黑白顏色註冊,也按黑白顏色保護。明確提出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的,則按所指定的顏色或顏色組合註冊,也按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識、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