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必須具有壹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擁有我國國籍。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註冊申請。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註冊申請。
2.申請條件
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獲得註冊的商標,也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註冊申請並被受理的商標。
3.辦理途徑
(1)申請人自行線上申請或線下辦理;
(2)申請人委托代理機構辦理。
4.辦理步驟
通過網上申請或紙件申請遞交國際註冊申請 → 根據《商標國際註冊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領取國際註冊證
5.申請材料
(1)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書;
(2)外文申請書(MM2表格);
(3)加蓋公章或簽字的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復印件、居住證明復印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等;
(4)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5)指定美國的,壹並提交MM18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