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商標侵權處理方式如下:
(1)自行協商。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商標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調解。調解不是解決著作權糾紛的必經程序,當事人願意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或調解後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3)給予行政處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受禮商標侵權案件後,通過調查取證、在認定事實的前提下,制止侵權行為,並根據侵權人違法事實和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罰。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註冊商標的流程是什麽
註冊商標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提交申請文件;
2、由商標局在九個月內進行審查;
3、審查完畢後可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如果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就可發給申請人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