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對20xx年黨員幹部創優爭先先鋒作如下承諾:
1.努力學習政治理論,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轉變工作作風,腳踏實地、紮紮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
2.努力抓好社會穩定工作。做好村護村隊管理工作,加強法制宣傳,認真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積極探索以“教育、服務、維權、管理”為綜合管理新模式,促進我村治安穩定和健康發展。
3、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建設。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敢於同壹切違法違紀和不良傾向作鬥爭,用實際行動為我村的兩個文明建設進步作貢獻。
4.密切聯系群眾,多進農家、多為農戶獻計獻策,切實做到隨叫隨到,幫助群眾排憂解難,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辦好事、做實事。
5.廉潔自律,不謀私利,艱苦創業,勤政為民。
6、積極配合好村黨支部、村民委的各項任務,為光明村的經濟發展作貢獻。
作品自願登記保證書
本人(單位)保證所申請登記的如下作品(制品)的權利歸本人(單位)所有,保證提交的文件真實、合法。如有不實,本人願承擔壹切法律責任。
作品(制品)名稱:
特此保證。
申請人(簽章):
年 月 日
作品承諾書範文2本人 作為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成立十周年形象標識(以下稱LOGO)征集活動的應征者(以下稱承諾人),已經完全理解並同意《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成立十周年LOGO設計征集活動方案》(以下稱《征集方案》)的全部內容,願意按照《征集方案》的要求參加LOGO的征集活動,並自願向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作出以下承諾:
壹、承諾人向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提交的應征作品(下稱應征作品)是承諾人按照《征集方案》的要求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對該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權。
承諾人確認,應征作品不屬於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者抄襲、剽竊他人作品而產生的作品,亦不屬於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他人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
如應征作品屬於侵犯第三人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的侵權作品,承諾人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二、在簽署本承諾書之前,承諾人沒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過該應征作品,亦沒有許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過該應征作品。
三、自簽署本承諾書之日起,承諾人除向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提交應征作品外,將不會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該應征作品,亦不會許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該應征作品。
四、承諾人確認應征作品包括但不限於LOGO的設計圖稿、名稱、創作理念等所有相關文件。
五、承諾人確認獲獎的應征作品是受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委托而創作的,該應征作品的著作權自公布評審結果之日起歸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獨家享有。承諾人充分認識到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對該應征作品享有著作權(署名權除外),包括但不限於:
(壹)發表權;
(二)修改權;
(三)保護作品完整權;
(四)復制權;
(五)發行權;
(六)出租權;
(七)展覽權;
(八)表演權;
(九)放映權;
(十)廣播權;
(十壹)信息網絡傳播權;
(十二)攝制權;
(十三)改編權;
(十四)翻譯權;
(十五)匯編權;
(十六)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承諾人確認,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有權以任何方式行使前款規定的各項著作權,亦有權許可他人行使或者全部或部分轉讓前款第(四)項至第(十六)項規定的權利。
六、承諾人同意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在使用獲獎的應征作品時,可以不註明應征作品的名稱和作者。
七、未經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書面同意,承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該應征作品。
八、承諾人確認,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以任何形式使用獲獎的應征作品而產生的其他知識產權均歸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所有。
九、承諾人同意,如若獲獎,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除根據《征集方案》的規定向承諾人支付獎金外,無需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費用。
十、承諾人同意,向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提交應征作品後,主辦方無需退還。(包括被取消應征資格的應征作品)
十壹、承諾人同意,承諾人向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提交應征作品的原件的所有權自提交之日起無償歸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所有。
十二、承諾人同意,如承諾人與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因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成立十周年標識征集活動以及與該征集活動有關的壹切活動產生爭議,承諾人與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將向海鹽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承諾人如違反《征集方案》或本《承諾書》,致使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向承諾人主張合法權益的,承諾人同意承擔海鹽縣青年企業家協會為主張合法權益而產生的費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十四、承諾人對《征集方案》和本《承諾書》的全部內容已閱讀清楚,充分理解,並對所有條款予以認可,本人簽字系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五、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承諾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作品承諾書範文3本單位就授權給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移動浙江公司”)的作品(以下簡稱“授權作品”)的版權和內容承諾如下:
本單位保證具有簽署本承諾書並履行相應義務的權利和授權。 2. 本單位保證對授權作品擁有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轉授權,擁有授權中國移動浙江公司使用授權作品的權利,並同意中國移動浙江公司可將所獲得的使用授權作品的權利轉授權給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3. 本單位保證所有授權作品的版權和內容符合中國移動浙江公司的制度要求,並根據中國移動浙江公司要求提供授權作品的各類版權證明文件,中國移動浙江公司對版權證明文件的審核行為不減免我單位的任何責任。4. 本單位保證所有授權作品的版權和內容不會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及其他合法權利,對由於授權作品的內容或權利瑕疵引發的爭議或權利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給中國移動浙江公司和中國移動手機閱讀基地造成的全部損失。 5. 本單位保證所有授權作品的相關作品及作者信息真實有效,並在發生版權糾紛時及時提交上述信息。
6.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 (蓋章)
聯系電話:
地 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作品承諾書範文4承諾人已充分知曉並自願接受《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技術校風校訓校徽校歌征集啟事》(以下簡稱啟事),謹向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承諾如下:
(1)承諾人其為參加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校風校訓校徽校歌征集活動應征作品(以下簡稱“應征作品”)的創作者,對應征作品擁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權。
(2)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為原創作品,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3)承諾人保證其在全球範圍內未曾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自應征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前,承諾人不會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
(4)承諾人確認,除主辦者書面許可的情形外,無論何時何地,承諾人不以任何形式發表、和轉讓其應征作品。
(5)承諾人確認,應征作品壹旦被采用,該作品的壹切知識(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對作品的壹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所有(註:校歌作者可享有署名權),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承諾人確認除根據《征集啟事》獲相應獎勵外,其他著作權中的全部權利(校歌作者署名權除外)均歸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所有。
(6)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因承諾人的應征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或因承諾人的其他過錯而使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均有權要求承諾人采取足夠而適當的措施,以保證免受上述損失。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同時保留向承諾人追究和索賠的權利。承諾人確認,如果作品獲獎後發現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有要權立即取消獲獎資格,追回所發獎金。
(7)承諾人保證其承諾真實可靠,並善意履行本承諾。如有違反而導致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損害的,承諾人將承擔相應責任。安徽商貿工程技師學院暨安徽經濟技術學校同時保留取消承諾人應征資格的權利。
(8)本承諾書適用中華人民***和國。
(9)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姓名或名稱:
證件類型及號碼:
承諾人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作品承諾書範文5承諾人已充分知曉並自願接受《杭州城市標誌設計征集活動征集規則》(以下簡稱“《征集規則》”),謹向主辦者承諾如下:
1、 承諾人保證其為參加杭州城市標誌設計征集活動應征作品(以下簡稱“應征作品”)的創作者,對應征作品擁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權。
2、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為原創作品,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3、承諾人保證其在全球範圍內未曾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自承諾人開始創作應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承諾人不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
4、承諾人保證,自承諾人開始創作應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承諾人不以任何形式發表、宣傳和轉讓其應征作品或宣傳其應征行為。
5、承諾人確認,應征作品壹旦成為杭州城市標誌,該作品的壹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對作品的壹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主辦者所有。主辦者有權對成為杭州城市標誌的作品
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承諾人除根據《征集規則》獲相應獎勵外,放棄任何權利主張。
6、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如有因承諾人的應征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由承諾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辦者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有因承諾人的應征作品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或因承諾人的其他過錯而使主辦者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主辦者均有權要求承諾人采取足夠而適當的措施,以保證主辦者免受上述損失。主辦者同時保留向承諾人追究和索賠的權利。
7、承諾人保證其承諾真實可靠,並善意履行本承諾。如有違反而導致主辦者受損害的,承諾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辦者同時保留取消承諾人應征資格的權利。
8、本承諾書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法律。
9、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姓名或名稱證件類型及號碼
承諾人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