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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很多人都知道,是在註冊過程中,商標公告期間的被異議,但都不知道的是,已註冊的商標在使用過程中也是會有被異議的風險的,具體表現如下。
對於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同樣他人也可以對該商標提出問題已撤銷對方的商標專用權,但其實嚴格來說這並不是異議,而是爭議。使用期間如果有人對把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爭議的,如果材料證據確鑿,又能夠說服商標局的話,那麽該商標會被撤銷處理。這個時候能夠成功需要律師的專業水平以及商標代理機構的實力,但總的來說這種爭議的情況是很少發生的。
商標爭議並不是沒有時間效應的,不是隨時都可以提的,具體的爭議時間是商標自註冊後五年內是可以提出商標爭議的,但是壹旦超過5年,那麽是不可以的了。
這裏所說的異議,主要考慮的是壹些不法人群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那麽他人是有權對該商標申請異議的,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商標不被惡意搶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