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主管市場監管和市場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被賦予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交易活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違規市場交易案件的主要職責。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國務院授權,組織全國範圍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活動。
總體職責可以概括為企業法人登記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商標監督管理;廣告監督管理;經濟合同管理;公平貿易執法。
法律依據:《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動物產品應當經當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檢疫合格,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後,方可離開產地。
第十四條經檢疫,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符合下列條件的,官方獸醫應當出具動物檢疫證明:
(壹)來自非封鎖區或者無相關動物疫情的養殖場(戶);
(二)按照國家規定實施了強制免疫,並在有效保護期內;
(3)健康臨床檢查;
(四)農業部規定必須進行實驗室病害檢測,且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五)養殖檔案和畜禽標識的相關記錄符合農業部的規定。
乳品、種用動物和寵物還應當符合農業部規定的健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