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爐在商標類別11類中沒有明確的商品名稱。我們可以將其列入電爐(110170),電炊具(110170)的商標類別範疇麽?
作為烹飪設備使用的電磁爐屬於第11類。申請人可以直接申報該項目。
我們企業的產品是電磁爐,商標類別是11類,其中電爐(110170)、電炊具(110107)都屬於我們商標註冊證中核定的商品。我們是請商標代理機關代為辦理商標註冊的。但我們仔細查詢了商標分類表中第11類商品,並無電磁爐這壹項。因為害怕商標註冊存在瑕疵可能導致未來維權困難,所以我冒昧請教,電磁爐的商標類別可以歸類到11類商品的電炊具或者電爐下面麽?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電炊具包括作為烹飪設備使用的電磁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