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人行道sidewalk;footway指的是道路中用路緣石或護欄及其他類似設施加以分隔的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人行道:從單個字解釋:以人為本,行成於思,道法自然;
從字面看可以解釋為:人的行動規律;
翻譯:壹般譯為sidewalk、pavement等,我以音譯譯為RATIONAL,意即規律。
人行道已經成為具有獨特含義,反映了傳統文化,有加入了現代元素獨壹無二的服務商標,已經在中國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
人行道(sidewalk;footway)指的是道路中用路緣石或護欄及其它類似設施加以分隔的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在城市裏人行道是非常普遍的,壹般街道旁均有人行道。有些地方的人行道與機動車道之間隔著草地或者樹木。在鄉村人行道比較少。
在發達國家許多地區的法律要求人行道上移除所有不便利殘疾人使用的設施,因此在過馬路的地方人行道專門降低到馬路同壹個水平,以便輪椅過馬路。人行道作為城市道路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之壹,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其使用功能已不再單純是行人通行的專用通道,它在城市發展中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對城市交通的疏導、城市景觀的營造、地下空間的利用、城市公用設施的依托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專供人們行走的路。壹般位於車行道的兩側,其寬度等於壹條行
人帶的寬度乘以帶數,中國壹般取每條行人帶寬度為0.75至1.00米,通行能力約8過人行道標誌00至1000人/每小時,帶數由人流大小決定。在橋上人行道壹般高出行車道0.25至0.35米。
在城市又連續建築群的街道,是指從標出車行道界線的路緣石、緣石(流水石)起至房基線高出車行道部分,專供行人通行,禁止非法占用,也禁止車輛駛入,但推著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行走或者殘疾人搖動輪椅車在人行道上通行的,應按行人對待。胡同出口處或單位出口處將人行道截斷部分,雖是行人和車輛***同通行的地帶,但仍應視為是被截斷的人行道,車輛行經有行人通過此處時,須減速或停車讓行,以保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