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企業未按時制作年度經營報告的,將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僅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還會影響公司的信用。情節嚴重的,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企業非正常經營滿三年仍未遷出的,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後,不僅可以貸款、投資、出入境、參與招投標、政府采購等。,而且還嚴重影響他們的個人發展。比如企業法人、高管等。將在註冊新公司、經營和就業資格方面受到限制。並且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後,與他人合作的企業信用將受到質疑,嚴重影響公司的長遠發展。
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