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刑法的任務、原則和適用範圍
1.方某某盜用他人電話號碼。
2.金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遭到搶劫和強奸。
3.外國公民樸某在中國某公司駐外辦事處被搶劫案。
4.劉在國外被判刑,回國後再次受審。
第二章犯罪
第壹節犯罪的故意和過失
1.胡某某故意殺人案
2.陳故意縱火案
3.王強行駕車故意殺人案——兼論間接故意犯罪的認定
4.王誌波駕車肇事後逃逸故意傷害案。
5.張紅軍扔出有毒的玉米,意外地毒死了野生動物獼猴。
6.張某某過失致人重傷案
7.鄧某某過失致人重傷案
8.劉火災案
9.劉佳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10.林某某致兩個孩子死亡。
11.盧文韜私自架設電線過失致人死亡案。
12.董的槍走火了,導致了死亡。
13.徐、於過失致人死亡
第二節刑事責任
1.尤某某被勞動教養壹案
2.何某未滿14周歲投毒殺人案。
3.魏某某逃逸時未滿16周歲,不負刑事責任。
4.偏執型精神病人楊某某殺人案
5.間歇性精神病人鐘某某精神錯亂時傷害他人案。
6.癲癇不完全控制狀態下的趙殺人案。
7.鄧的盜竊行為因智力低下而減輕處罰。
8.何某某醉酒殺人案
9.劉壹德在酒精中毒導致精神失常的狀態下殺害無辜。
10.張醉酒後非典型性病殺人案。
11.王新偉翟二鵬故意殺人案二則。
12.魏某某自衛逃脫強奸。
13.方順為了制止不法侵害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14.陳過失防衛致人重傷假想案
15.胡某某防衛不及時致死亡。
16.王、唐為命案辯護。
17.李的防衛致人死亡。
18.拓某某為自己辯護。
19.王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20.林某某緊急避險,造成嚴重損失。
21.張某某緊急避險造成損失案。
第三節犯罪預備、未遂和中止
1.楊某某等人企圖搶劫他人財物。
2.吳玉理和其他三個人正在為搶劫做準備。
3.桑某某強奸未遂案
4.王彬彬在故意殺人過程中制止犯罪並救助被害人案。
5.劉中止了刑事訴訟。
第四節* * *與犯罪
1.範某某、劉某某故意殺人、強奸。
2.李某某、張某某、王某海、非法經營案。
3.何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盜竊、窩贓案
4.段某某等人犯罪集團案
5.張某某、周某某、魏某某搶劫殺人。
6.楊朝石等人* * *同罪。
7.李某某、劉某某搶劫殺人。
8.楊某某教唆劉某某殺人案。
9.邱天星、邱雲熙等人被判無罪。
第三章刑罰及其適用
1.孟某某、石某某殺人案
2.王故意殺人案
3.何某某等人以暴力手段強迫他人交出錢財。
4.波某某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被驅逐出境。
5.王某某、全某某、唐某、張某某、孫某某、範某某盜竊、倒賣文物案
6.姜盜竊案
7.蘇某故意殺人案及自首
8.李某某等5人非法經營、受賄。
9.苗和打人後拋棄了受害人。
10.王判決宣布後,發現自己漏罪了。
11.馬執行中脫逃盜竊案--兼論判決宣告後新罪的數罪並罰。
12.張某某在服刑期間又犯了新罪。
13.杜某某、孫某某、周某華、周某友、何某某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制品。
14.桂某某非法經營受賄案
15.負責某人的賄賂和腐敗案件。
16.王某某、黃某某因盜竊罪被判處緩刑。
17.楊新平犯盜竊罪,不適合緩刑。
18.王在勞改期間有立功表現,予以減刑。
19.顧某某在服刑期間因發明創造被假釋。
20.顏某某非法拘禁他人案--兼論追訴時效。
21.王輔生犯窩藏罪,追訴期限屆滿未追究刑事責任案。
子規則
第壹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1.趙、徐某某、趙某強、劉某某玩忽職守、泄露國家秘密、非法向境外人員提供國家秘密案。
2.孫某某、林某某、高某某間諜案
3.王煽動分裂國家案
4.孫謀、余某出賣國家秘密牟利案
5.韓延慶為境外機構刺探國家秘密案
6.甲乙雙方以傳教為名散布反黨反政府言論的案件。
7.李很擔心因貪汙而叛逃國外的情況。
8.特工許祿、寧念慈、余德福案。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1.唐某某故意殺人放火案
2.彭先池放火燒了別人的房子。
3.魏某某關於水的決定
4.艾某某爆炸殺人案
5.林投毒案
6.黃興文等三人倒賣毒豬肉。
7.吳某某駕車撞人案。
8.為了躲避交警的檢查,陳躍進因超速開車撞了壹個人。
9.王火災案
10.鄭某某過失水決策案
11.張某某過失爆炸案--兼論過失爆炸罪的認定與處罰。
12.吳過失致人中毒案
13.周某某私設電網危害公共安全。
14.強某某破壞車輛案
15.陳劫車案
16.何某某破壞交通設施
17.韓慶舉、程小珍盜竊、剪斷鐵路通信線路,破壞交通設備、通信設備案。
18.塗某某等3人破壞易燃易爆設備案。
19.劉過失毀壞車輛案。
20.曹某某過失損壞交通設施。
21.黃過失毀壞燃氣設備案
22.阿裏·穆拉多夫·沙米爾·哈吉·奧格雷劫持飛機案。
23.胡誌軍劫持人質、劫持船只危害公共安全案。
24.陳過失毀壞易燃易爆設備案
25.孫某某劫持航空器案--兼論劫持航空器罪的構成與處罰。
26.陳劫車案
27.王某某、肖某某破壞通信設施案
28.宋某某過失損壞通信設施。
29.王某某、馬某某非法買賣槍支彈藥案。
30.祖某某,盜竊搶劫槍支彈藥罪,盜竊罪,搶劫罪。
31.黃某某、林某某、苗某某搶劫、故意殺人、私藏槍支、彈藥罪、窩藏罪案。
32.胡某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站上車,危害鐵路運輸安全。
33.劉催促司機加速交通事故。
34.沈某某在剎車失靈時跳車,造成乘客傷亡。
35.李非法駕駛,撞死了很多人。
36.王和平酒後駕車事故。
37.尹某某盜竊高壓輸電線路致人死亡。
38.李某某違反危險品管理規定。
39.卡某某等14人重大事故、失職。
40.祖齊靜擅自駕駛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1.張銷售假冒紅塔山牌香煙。
2.白某某生產銷售假藥案
3.鄒某某、寇某某偽造商標制售劣藥。
4.吳某某等3人投毒他人耕牛,銷售有毒牛肉。
5.王某某銷售偽劣種子案--兼論銷售偽劣種子罪的認定與處罰。
6.濱海賓館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案。
7.韓笑等9人生產銷售假酒、假冒商標牟取暴利。
8.樊青等人用工業酒精兌換假酒出售。
9.郭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材料案。
10.某電器配件廠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熱水器案。
11.林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化妝品案。
12.常等13人及丹東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等5個單位走私汽車。
13.楊某某、陳某某等人走私武器彈藥案
14.何某某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
15.林、裴走私大熊貓皮。
16.肖長春、金福新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牟取暴利、獵捕珍貴、瀕危動物案。
17.劉某山、範某某、走私、行賄、受賄案
18.劉洋走私槍支案
19.秦簡走私汽車案
20.郎悅等人走私假幣案。
21.李明和劉東山走私虎骨和虎皮。
22.吳某某偽造貨幣案
23.林某某販賣偽造國家貨幣案
24.張某某變造貨幣案。
25.劉某某變造支票案
26.龍某某偽造股票
27.李榮和陳聯忠偽造證券。
28.黃對販賣毒品所得財物的非法性質和來源進行掩飾、隱瞞。
29.梁某某以偽造的存折為抵押向銀行借款。
30.李某某等人利用信用卡實施詐騙。
31.李某某、齊某某保險詐騙案
32.韓某強等偷稅案
33.趙某某拒不納稅。
34.朱某某阻撓追繳欠繳稅款
35.何某輝、嚴某某、何某池、鐘某某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案。
36.顧某某、林某某、陸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7.程安等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8.江明、石林、李振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9.張建仁等人非法印制並倒賣假發票。
40.程水標非法印制出售各種發票、票證。
41.沈德存出售了壹份憑證齊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2.魏平等人非法印制並倒賣發票。
43.鄧某等人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44.鄧某某、余某某、隋某某、王某某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
45.韓某某假冒註冊商標案
46.沈某某假冒註冊商標案
47.李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兼論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的認定。
48.李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延安印刷廠偽造、制造他人註冊商標。
49.李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
50.某電腦集團公司假冒他人專利案--兼論假冒專利罪的認定與處罰。
51.吳某某侵犯著作權案
52.陳嘉、陳怡虛假廣告案
53.羅詐騙案
54.匡懷忠、匡鐘鳴竊取技術秘密。
55.張某某、蔣某某未能履行合同。
56.鐘湘南等人倒賣金飾。
57.華某某、宋某某在列車內強行推銷飲料,並打傷乘客。
第四章侵犯公民民主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犯罪
1.李某某故意殺人案
2.姜故意殺人案
3.劉建平醉酒殺人案
4.王新民私設電網致人死亡。
5.李嶺東爆炸故意殺人案。
6.江邀請別人去殺她的丈夫。
7.邵安國遇見妻子自殺。
8.張某某在與情人自殺過程中的故意殺人行為。
9.高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10.曹某某過失致人死亡。
11.孫某某故意傷害案
12.趙薇將受害者遺棄在郊區,死於酒後駕車事故。
13.王詩琪發泄了他的個人憤怒,開車撞了人。
14.盧偉非法為他人戒毒致人死亡案。
15.王玉河的復仇謀殺案
16.李付海誤傷他人致死。
17.張文和劉元慶酒後毆打他人致死。
18.故意傷害公安人員致死案
19.故意損壞外觀
20.徐某某等人將奸夫毆打致死。
21.李的疏忽造成了重傷。
22.陳學古過失致人重傷案
23.蔣超標綁架人質致人死亡。
24.張某某強奸案
25.王某某強奸幼女
26.李某某強奸案
27.張某某、齊某某強奸案--論婦女構成強奸罪主體的要件。
28.張某某強奸案
29.文某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案。
30.邱非法拘禁奸夫案
31.柯某遂、項、海、王某綁架、敲詐勒索、搶劫案。
32.林某某偷小孩敲詐案。
33.王春生背叛了自己的孩子。
34.劉淑琴和王鎮綁架婦女。
35.賈某某拐賣婦女案
36.李買了壹個被拐賣的婦女。
37.劉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
38.何某某誣告陷害案
39.杭某某誣告陷害案
40.黃綺瑤誣告陷害他人犯錯。
41.王非法搜查案
42.孟某某持兇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43.任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侮辱他人。
44.唐某某誹謗案
45.楊懷遠、余秀英訴張士民利用小說誹謗案。
46.張與誹謗案。
47.沈某某、牟某某誹謗案
48.丁某刑訊逼供
49.劉某某體罰虐待被監管人
50.壹個宗教事務局強迫僧侶火化。
51.胡某某違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
52.袁某某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
53.王某某妨害郵電通信案。
54.焦春生等人非法拘禁全國人大代表
55.馬長嶺、李京波在討債過程中非法拘禁他人。
56.江南等人的行為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
57.朱某某報復案件。
58.岑某佐、岑白墨破壞選舉案。
59.、金訴重婚罪案
60.肖康平假離婚與他人非法結婚登記案。
61.肖某某重婚案
62.楊某某偽造火車代用票案
63.李某某倒賣客票案
64.林某某破壞軍婚案
65.壽某某虐待侄女。
66.趙某某、何某某將女嬰遺棄在醫院。
67.張某某、康某某拐賣未成年人。
第五章侵犯財產罪
1.牛某等8人搶劫案。
2.吳某某盜竊殺人案
3.胡永春利用自己公安人員的身份,夥同他人實施搶劫。
4.張儉,劉峰,蘆海城和孟慶軒的搶劫案。
5.詹國宗等人在盜竊過程中暴力拒捕。
6.劉柏春以見不得人的方式搶劫他人財物。
7.齊文力通過恐嚇和脅迫搶劫了壹輛出租車。
8.朱廣生等人在賭博中輸錢後搶劫賭資。
9.張繼東、李銳、張曉紅、李建國搶劫、盜竊、窩藏、銷售贓物。
10.賈偉和魏義被盜
11.戴九剛和合同牧羊人* * *偷羊。
12.劉在欺騙的掩護下偷了別人的車。
13.強奸後,周國強偷走了受害者的財產。
14.周文斌偷了別人掉在別人店裏的錢包。
15.蔡××被指控犯盜竊罪。
16.馬智、張水月盜竊國家基本建設債券等財物案。
17.余明的股票盜竊案。
18.範運興等人盜竊鐵路運輸物資。
19.周華盜竊重要技術成果案。
20.季長全、陶義靜承認盜竊,並在失主的質問下退出被盜贓款案。
21.龔會友等人宰殺他人丟失的羊賣肉,不構成盜竊案件。
22.叢某詐騙
23.龍海江等人將火車票改簽後,到車站退票,騙取錢財。
24.秦嶽利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收受賄賂。
25.易景元非法集資牟取暴利。
26.李世成等人非法集資詐騙。
27.田建建、張克龍利用他人遺忘的活期存折進行詐騙存款。
28.任虛報註冊資本,騙取他人錢財。
29.南明哲的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
30.王某某搶劫案
31.李幹文拿走失主不準備搶劫的貨物案。
32.孟冬在流氓行為過程中搶劫他人財物。
33.馬某某侵占他人財物。
34.張某某侵占遺忘物案。
35.陳某貪汙案。
36.丁貪汙案
37.蘇某某、呂某某索賄敲詐。
38.王建國、張景龍以抓捕嫖客為名敲詐他人錢財。
39.毛為和黃設下了敲詐的圈套。
40.彭某某貪汙挪用公司資金案
41.蘇某某、楊某某挪用救災專項資金罪
42.劉某某放火焚燒水泥袋案。
43.高某某鋸斷他人蘋果樹,破壞生產經營。
第六章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
1.朱某某妨害公務案
2.陳全等人妨礙公務案
3.毛尋釁滋事、沖擊法庭公務案
4.張偉逃避追繳欠稅案。
5.美國籍罪犯吳某某為境外機構、組織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並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案。
6.陳忠冒充公安人員招搖撞騙。
7.劉偽造、竊取、變造公文案。
8.梅某某、李某某、常某某、余某某,詐騙、偽造公文、印章
9.朱某某竊取國家重要機密。
10.熊某某利用微型電腦盜取銀行資金。
11.胡和胡某飛聚眾沖擊檢察院。
12.邵某蘭等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13.林某某等人聚眾鬥毆。
14.黃某某等人尋釁滋事案。
15.馬某某傳授犯罪方法。
16.劉某勇、劉某軍、王等人攜帶兇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
17.喬某某等人侮辱國旗。
18.夏某某聚眾淫亂。
19.張某某開設賭場案。
20.陳的偽證
21.余某民等8人非法控制、非法拘禁、窩藏、妨礙公務、行賄。
22.田某某殺人案
23.冰等三人盜竊、窩藏、銷售贓物案。
24.陳拒不執行調解協議。
25.抗拒執行判決案
26.沃爾科夫·弗拉季斯拉夫·瓦列耶維奇等搶劫逃跑案。
27.黃、張搶劫在押人員。
28.黃組織了壹次越獄。
29.黃、等七人拐賣人口,組織他人非法越境。
30.鄧某某、宋某某貪汙、跨境走私、詐騙案
31.陳某某、高某某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
32.周某某破壞國(邊)界碑、界碑案。
33.郝破壞珍貴文物案
34.侯某某等19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35.鄭安喜等人倒賣文物,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36.張南進口“洋垃圾”案
37.黃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條例》
38.謝某某玩忽職守,在為患者進行脾切除術時誤切肝臟。
39.任某非法行醫殺人案——兼論非法行醫罪的認定與處罰
40.賈某某非法取環殺人。
41.王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兼論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認定與處罰
42.胡某某捕殺中華鱘案
43.高金玉等人獵殺並販賣大熊貓皮。
44.周某某等人非法砍伐樹木
45.鄭某某濫伐林木案——兼論濫伐林木罪的認定與處罰
46.王案“以罰代證”引發村民亂砍濫伐。
47.何某某等走私毒品案,溫某某等販賣毒品案,肖某某等制造、販賣毒品案。
48.陳明和趙建的販毒案件。
49.黃忠、陳毅販賣毒品,對陳從輕處罰。
50.李懷玉和趙怡寧銷售咖啡因案。
51.周長生盜賣毒品杜冷丁案。
52.馬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53.張某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兼論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認定與處罰。
54.唐某某窩藏毒品。
55.丁某某窩藏毒品犯罪所得財物。
56.廖某某、曾某某走私用於制造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化學品。
57.楊某華非法種植罌粟案
58.趙某某引誘、教唆他人吸毒案,周某某在出售的食品中添加罌粟殼誘騙他人吸食毒品案。
59.付某某、何某某組織他人賣淫。
60.劉某某強迫他人賣淫
61.鄭某某協助組織他人賣淫案。
62.張某某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案。
63.鄭某某賣淫嫖娼性病案
64.蘇州寶蝶激光電子有限公司及蔔興華、種建省侵犯著作權,復制淫穢物品。
65.陳等人制售淫穢書籍《奇性婚俗》,闞復制電腦淫穢軟盤出售。
第七章貪汙賄賂罪
1.沈某某貪汙案
2.薛根河等人內外勾結,侵吞銀行巨額資金。
3.宣告袁某某無罪壹案
4.趙無罪案
5.胡某某受賄案
6.高某某受賄案
7.許貪汙受賄案
8.周北方行賄受賄案
9.羅某某、李某某、陳某某、梁某某、趙某某受賄。
10.郭收受外商賄賂
11.夏華山受賄幫助他人辦理出境定居手續。
12.葉某某采取欺騙手段變更購房合同,以獲取錢財。
13.徐某某、範某某受賄、貪汙、挪用公款案
14.戴將發票抵押轉讓給他人使用。
15.劉晨利用高級電腦密碼挪用公款炒股。
16.夏某某介紹壹起受賄案,幫助他人辦理出境定居手續。
17.洪某某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18.張某某、李某某私分國有資產。
第八章玩忽職守罪
1.潘某某、石某某失職
2.程、等人玩忽職守案
3.王幫助犯人脫逃
4.陸瀆職案
5.張某某、葉某某泄露國家重要機密,收受賄賂。
6.許某某徇私枉法
7.李某華、李某貴、馬某某徇私舞弊案。
8.李擅自減免納稅人的稅款。
9.張某某私自釋放在押人員案。
10.尹澤明私自釋放罪犯
11.馮建參與了為包庇罪犯而作偽證的案件。
12.張野竊取全國高考試卷,泄露國家重要機密。
13.宋瀆職案
14.張毅等人泄露國家機密。
第九章危害國防利益罪和軍人違反職責罪
1.張某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
2.姚把不合格的士兵送到軍隊。
3.王雇了壹個知道自己逃兵的士兵。
4.梅私制軍服案
5.李阻撓執行軍職。
6.梁某某泄露軍事機密。
7.淩某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案。
8.舒某某瀆職案
9.王某某造謠惑眾案
10.高某某戰時自傷案
11.田某某逃離部隊。
12.王某某武器裝備事故案
13.王某某、肖某某盜竊軍用物資案
14.郭某某遺棄傷兵案。
15.王某某虐待下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