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作為國內首屈壹指的出行叫車軟件,被全國大部分的用戶所用,通過滴滴平臺,乘客可以匹配到附近的司機,司機將會把乘客送到對應的地址,中間省了很多的人工找車時間。因此對於人們來說其實是方便的壹種方式。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滴滴關聯公司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石榴出行”商標,國際分類為運輸貯藏,商標狀態為商標申請中。“石榴出行”與“滴滴出行”相差不大,是滴滴在自身經營的基礎上再加上的其他業務嗎?
可是看其詞語的構成,也是出行叫車的方式,已經有滴滴出行之後,還需要“石榴出行”做什麽呢?難道是滴滴新的業務,加車的方式以及價格的構成會有所不同嗎?這些目前還不得而知。
滴滴目前也是對知識產權有壹定認知的企業,所以對於商標註冊壹定是認準了之後會推出商標相關業務才會事先註冊的商標,所以用戶可以耐心等待其新業務的推出。當然如果這只是僅僅作為防禦商標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總之企業在市場中使用商標之前最好的就是註冊商標,商標遵循越早註冊越好的規則,所以企業如果對其有進壹步的打算,不妨先註冊商標比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