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命名是要根據平臺要求進行。1、店鋪名不得超過30個字符。 2、店鋪名不得包含空格等異型符號。 3、店鋪名不得與已經開通的店鋪名稱重復,如兩個店鋪同時申請同壹店鋪名的,則依照申請在先原則審批開通店鋪,未通過審批的店鋪需更換其他店鋪名重新提交申請。 4、普通企業店鋪的店鋪名稱不得使用“旗艦”、“專賣”、“專營”、“官方”、“直營”、“官字”、“官方認證”、“官方授權”、“特批”、“授權”、 “特許經營”、“特約經銷”或其他帶有類似含義的內容。 5、店鋪名稱不得帶有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網址、二維碼、即時通訊工具或其他聯系信息(如QQ號碼、微信號等)。 6、店鋪名稱不得包含違法信息。7、店鋪名不得包含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