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德鎮做生意的王先生,突然收到了法院傳來的傳票,他想自己也沒有做什麽過分的事情,自己只是在這裏做小買賣啊,回想了很久,大概去年8月份的時候,有幾個人到店裏來買茶杯,那個人說要買底部有景德鎮字樣的茶杯,而且是最便宜的,之前他也進了壹批很便宜的帶景德鎮字樣的茶杯,只剩下兩只,然後都被那個人買走了,當時那個人還要王先生在上面蓋章,還要了收據,拍了照片,結果過了幾個月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這就很蹊蹺了。
傳票上面的投訴這壹欄裏面的人寫的是景德鎮陶瓷協會,索賠額為3萬元,但實際上王先生賣的這兩個茶杯單價只要4元,王先生說他們做的都是小本買賣,根本沒有非法獲利,也沒有侵犯別人的利益,於是他找到了記者,後來記者找到景德鎮陶瓷協會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法院傳來的傳票上面的這個人並不是他們陶瓷協會的工作人員,也不是受委托的那個律師事務所的人,所以基本可以判定這是壹起詐騙事件。
而這個詐騙團夥使用這樣的手段,是因為景德鎮陶瓷協會確實有過此前的多起起訴案例,也確實有壹些商家模仿他們的品牌,但是王先生是在正規的渠道進貨,而且也沒有高價賣出,並沒有非法獲利,所以這完全是不存在什麽可以被法律起訴的點,主要也是利用了,王先生們不太懂法律這壹點,他們見到法院的傳票,就會交出這3萬塊。
碰到這樣的騙術,其實可以去拜訪壹些專業人士,也可以直接去法院向相關的工作人員求證了解壹些法律知識,自己在進貨的時候壹定要到正規渠道,也要保留相應的進貨票據憑證以及合同,只要是正規的渠道,不需要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