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作為商標權利取得的壹種途徑,其重要性為越來越多的企業或其他市場參與者所認識,由於通過商標轉讓獲得商標權的可選擇余地大、時間快、程序簡單和權利穩定等因素,越來越多的個人和企業傾向於以商標轉讓方式獲得商標權。
關於商標轉讓,知識產權提醒大家,轉讓商標壹定要慎重。今天,告訴大家商標轉讓必須註意的幾個問題:
壹、商標轉讓必須通過國家商標局核準才受法律保護,否則視為無效轉讓。《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二、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這個也是《商標法》第42條的規定,比如妳有3個相似商標,要轉就要壹起轉,不能只轉讓其中壹個或者_個。
三、商標轉讓人如果正在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須征得被許可人同意方可轉讓給第三方。簡單的說,如果妳有壹個商標讓別人用了,這個時候,妳要轉讓的話,得別人同意。
四、如果企業註銷或個人死亡,在註銷或死亡之日起壹年內未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則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
五、正在申請中的商標,也可以轉讓,但是如果未能得到國家商標局核準,則轉讓不成功。
六、商標轉讓的雙方,如是企業,必須提交營業執照;如是自然人,必須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七、商標轉讓的公證不是必須的,但是從轉讓安全角度出發,我們建議做公證。
八、商標轉讓無法中止,如果雙方提交了申請,是不能中止的,如果要撤銷的話,只能做二次轉讓,把商標轉讓到原轉讓人。
此外,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商標轉讓的時間費用是不固定的,轉讓的時間主要與商標局的辦事程序和效率有關,而費用則與商標的本身質量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