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設計費與產品營銷和企業形象相關,可記入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會計處理如下: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
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科目核算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誌的禮品、紀念品等。本企業可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規定照常計算扣除限額,另外還可以將關聯企業未扣除而歸集來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本企業扣除。
擴展資料
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準
1、壹般企業扣除標準不超過15%。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三類企業扣除標準是30%。
根據《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第壹條規定,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煙草企業不準稅前扣除。
根據《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第三條規定,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壹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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