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標識就是商標,是區別於其他產品的標識。而公司標誌有時候可以是商標,而有時候只是壹個象征性的符號而已。根據尼斯協定商標被分為45大類,其中有產品的分類也有服務及象征性的分類。至於公司標誌和產品標識是否相同沒有定論,有些公司希望提現專業性、專壹性便可以保持壹致,有些企業為了細分市場也可以下屬多個品牌。但即使是公司標識與產品標識是壹致的在註冊商標時的類別也是不同的。
比如保潔公司P&G,下屬產品品牌細分有飄柔、潘婷等,但P&G並不是產品標識。
而可口可樂公司產品中的可口可樂是產品標識亦是公司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