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專利局(USPTO)負責美國專利及商標申請以及核準手續的官方機構。商標申請提交後,官方會實時提供商標申請回執,通常申請提交後5個工作日左右,商標申請即被錄入官方數據庫,同時在其網站上可以根據申請回執上的申請號碼進行查詢。官方在收到註冊申請後,會進行形式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如果不符合,官方會直接拒絕商標申請。
2.官方審查
在提交申請四個月左右,官方審查員將負責審查並決定該商標能否註冊。如不能,審查員會下發審查意見並註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動。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後六個月內答復,否則該申請即終止。如果申請人的答復不能成立,審查員將發出最終駁回。申請人可上訴商標審查及上訴委員會。
駁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註冊的商標與之相似。與申請商品或服務相關的帶有描述性的商標,帶有地理名稱或其它原因的商標,也可能會被駁回。
3.公告異議
如果註冊申請沒有被退回或申請人答復理由成立,該商標即會被印制在商標公告上。官方將給申請人發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後30天為異議期(任何第三方若有意提出異議,可向官方申請延長異議期,默認為額外壹個月,但可以申請更長)。
4.註冊頒發商標證書
如申請基於商標在美國已經實際使用為基礎且沒人提出異議,官方將於公告12個星期後頒發紙質註冊證書(帶有美國商標專利局鋼印)。
如商標註冊申請是基於申請人在美國意向使用此商標,官方將於12個星期後頒發通知書。申請人在6個月內可以(1)使用此商標並提交使用聲明(官方需收取相關費用),或者(2)申請6個月延展期(可多次申請延展,官方需收取相關費用)。使用聲明提交並通過後,官方將頒發紙質註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