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醫療糾紛、人身傷害等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侵權案件,原告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三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交通費、住宿費、因工作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這兩項規定中的“等額費用”和“其他合理費用”,表明國家法律不僅保護法律列明的損失,而且普遍保護其他合理費用,為律師費最終由賠償義務人承擔提供了法律依據。2.債權人為行使撤銷權和實現附擔保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律師費。3.侵犯著作權的知識產權案件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著作權法第48條第1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調查收集侵權證據所支付的合理費用。4.侵犯商標權的知識產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1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調查收集侵權證據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幹規定》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請求和具體案情,在賠償範圍內計算權利人為調查、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5.法律援助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若幹問題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需要支付差旅費、印刷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必要費用。如果訴訟請求中包括受贈人,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判給非受贈人的敗訴方。如果妳想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建議妳在線咨詢,有專業的律師團隊為妳答疑解惑,及時合法的維護妳的權益。
法律客觀性: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在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1)花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