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母公司與子公司的控制關系
為了控制子公司,往往會損害子公司的利益,使子公司失去生產經營自主權,甚至有些母公司直接或間接為其公司謀取非法利益。下面筆者就如何把握母公司對其子公司的必要控制尺度,如何認定母公司的非法控制行為進行粗淺的探討。壹、正確認識母子公司關系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建立企業母子公司集團管理體制的目的,母子公司關系應為:1。出資與被投資企業的關系。子公司分兩種,壹種是全資子公司,即子公司的全部資產由母公司投資,是獨家投資子公司。“只有國家授權的公司才能設立全資子公司(即國家的全資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設立控股子公司”。另壹種是非全資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資產由母公司與其他公司或個人共同投資,但母公司的投資比例達到控股地位。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份為基礎對子公司行使出資人權利並以其持有的股份為基礎承擔有限責任,行使收益權。並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對子公司的重大問題行使決策權。如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公司發行債券,公司年度預算,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項。根據需要,公司章程應當包括重大事項的決策內容。作為被投資企業的子公司,應當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執行投資者的重大決策,為投資者的利益最大化做出應有的努力和貢獻。2.法律主體之間的平等關系。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各自行使獨立的法人行為,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按照公司章程進行經營。母公司出資完成後,出資人成為股東,失去其財產權,因此股權不屬於所有權範疇。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管理機構,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沒有隸屬關系。子公司的權利和能力不受母公司的限制,母公司不能違反公司章程幹預子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平等關系並不是絕對的。比如法律禁止母公司相互持股,即母公司投資子公司成為子公司股東後,子公司不得投資母公司成為母公司股東。母子公司既要發揮集團優勢,又要堅持平等、競爭、效率的原則。3、核心公司與主要成員的關系。母公司作為集團的核心,主要職能是按照法定程序和章程組織制定和實施集團的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目標。企業間的資產重組、兼並、產品結構調整、新產品研發以及集團成員間關系的協調。編制集團合並會計和統計報表,統壹管理集團的名稱、商標、信譽等無形資產。建立統壹的營銷網絡和信息網絡,以及其他有利於發揮集團優勢的功能。子公司作為集團的主要成員,應無條件服從集團的總體發展戰略,自覺接受母公司的監督和指導,確保母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建立企業集團母子公司管理體制的目的是明確母子公司的出資和投資關系,規範集團內部的權利和義務,發揮企業集團的整體優勢,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第二,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的範圍和權限。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應遵循堅持產權管理的原則,以投資安全、盈利和增值為目標,體現資產聯動的管理模式;遵守參與決策原則,以參與子公司法人治理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為主渠道,體現母子公司管理模式;遵循有效監督的原則,將集團的集體管理方式體現在母公司各職能部門監督的重要形式中。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範圍和權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股權管理。所謂股權管理,是指母公司作為控股股東,根據公司章程,通過子公司治理機構的運作,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管理行為。股東對公司的管理權不能簡單理解為股東對公司的直接管理權。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公司的經營權由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行使,股東不直接管理公司。母公司委派董事、監事組成子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並按規定委派董事長和監事會主席,通過子公司的業務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承擔維護出資人(股東)合法權益的責任。全資子公司經營管理和決策層的主要領導可以由母公司任命或聘任,但董事會和監事會中應當有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並由子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2.協調管理。主要是實施子公司之間優勢互補、資源互補、生產經營互補等協同管理行為。3.發展管理。主要為子公司的發展、長期戰略的制定、重大技術改造、產品開發和投資方向。4.金融統計管理。根據《公司法》第110條和第176條的規定,對子公司財務活動和資產運營的監管主要體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