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號)
《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5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萬勇
2018年5月23日
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開展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法〔2018〕5號)等文件要求,經評估清理,現決定廢止《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