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葡萄酒的定義可知,葡萄酒是由葡萄發酵釀制而成的,它的質量高低,首先取決於原料,然後取決於工藝,葡萄酒的生產過程是把葡萄原料的優秀的潛質,集中、完美地體現到葡萄酒中的過程,所以作為葡萄酒,應該具備葡萄品種的香氣、發酵產生的香氣及陳釀產生的香氣。這種味感應該是愉悅的、復雜的、有層次的。所謂葡萄品種的香氣,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果香,應該完全來自於天然——葡萄,而非人工外加的。
在葡萄酒中,根據原料品種的不同、工藝要求的不同,又可將葡萄酒分為若幹種。如從顏色上分,葡萄酒可分為紅葡萄酒、白葡萄酒和桃紅葡萄酒,這主要依賴於發酵過程中浸漬葡萄皮上色素量的多少而異;另外根據最終產品含糖量的不同,葡萄酒還可分為幹型葡萄酒、半幹型葡萄酒、半甜型葡萄酒和甜型葡萄酒。
時下,市場上銷售的葡萄酒,可以說品種繁多,這裏不乏真正的、優質的葡萄酒,但也有許多劣質的、虛假的葡萄酒,其產品的屬性與葡萄酒相差甚遠:有的加入了大量的水、酒精;有的根本不用葡萄或用少量的葡萄;有的添加了人工色素等化學添加劑;有的沒經任何發酵只靠勾調;有的酒精度在4%左右甚至更低。這些產品的出現,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葡萄酒的質量可從3個主要方面進行判別,即理化指標、衛生指標和感官指標。其中的理化指標是對葡萄酒最基本的特征予以規定,即它應達到的最起碼的成分含量,例如酒精、糖度、酸度、二氧化硫等;衛生指標是衡量葡萄酒受微生物或重金屬汙染的程度;感官指標是判斷葡萄酒質量好壞的壹個重要方法,是對葡萄酒質量的綜合評價。
面對琳瑯滿目的葡萄酒產品,消費者需要認真、科學地選購與消費。
首先,從執行標準上判斷質量。按照我國食品標簽標準的規定,葡萄酒的標簽上應該標註該產品所執行的標準。目前葡萄酒行業執行的標準有3種:第壹種,是國家標準gb/t15037—94《葡萄酒》,該標準要求產品是以葡萄或以葡萄汁為原料,以全部或部分發酵釀制而成的,酒精度大於或等於7%(v/v),並規定了其他壹些要求。按照此標準生產出的葡萄酒是真正意義上的葡萄酒。第二種,是行業標準qb/t1980—94《半汁葡萄酒》,它所限定的產品是以大於或等於50%葡萄原酒經調配而成的非原汁葡萄酒,這類產品中摻入了數量不等的水、酒精和添加劑。第三種,是以q開頭的企業標準,目前執行這類標準的產品的質量相差非常懸殊,有些企業的標準制定得高於國家標準,而有些企業特別是壹些小企業,制定的標準則遠遠低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要求,根本就是為劣質酒 “量體裁衣”而制定的。
所以,僅從企業執行的標準上,就可大致判斷出葡萄酒的質量水平。壹般來說,執行國標的產品,應該是質量較好的葡萄酒;執行行標的產品,其質量水平壹般低於執行國標的;執行企標的產品,除個別大企業制定了高於行業或國家推薦性標準的企標,所生產的產品質量很好以外,壹般質量都較差甚至低劣,特別是在標準條文中,有些企業將“幹浸出物”壹項指標定得遠遠低於國標或行標,有的甚至回避這項指標,對它根本沒有規定,這類酒肯定是人工勾兌的,是假葡萄酒。另外,壹些進行無標生產的企業的產品,更不能列入選購行列。
其次,從酒精度的高低上判斷質量。酒精度是葡萄酒標簽中必須標註的內容。按照葡萄酒標準的規定,葡萄酒酒精度不應低於7%(v/v),正常工藝加工的葡萄酒的酒精度應該在11%(v/v)左右,壹些特殊的產品可在7%~24%(v/v)之間。當葡萄酒中的酒精度小於7%(v/v)時,壹個原因可能是葡萄原料質量太差;另壹個原因就是根本沒有用葡萄進行發酵,這兩個原因都是導致葡萄酒質劣的原因。另外,酒精度太低,使葡萄酒的保質期受到影響,很難保證質量。
第三,從感官特征上判斷質量。外觀:好的葡萄酒的外觀應該澄亮透明(深顏色的酒可以不透明),有光澤,其顏色與酒的名稱相符,色澤自然、悅目;質量差的葡萄酒,或混濁無光,或顏色與酒名不符,沒有自然感,或色澤艷麗,但有明顯的人工色素感。香氣:葡萄酒是壹種發酵產品,它的香氣應該是葡萄的果香、發酵的酒香、陳釀的醇香,這些香氣應該平衡、協調、融為壹體,香氣幽雅,令人愉快;質量差的葡萄酒則不具備這些特點,或有突出暴烈的水果香(外加香精),或酒精味突出,或有其他異味,使人嗅而生厭。口感:任何壹個好的葡萄酒其口感應該是舒暢愉悅的,各種香味應細膩、柔和,酒體豐滿完整,有層次感和結構感,余味綿長;質量差的葡萄酒,或有異味,或異香突出,或酒體單薄沒有層次感,或沒有後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