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裏達摩院的商標被駁回首先是因為他們這個名字的問題,聽起來像是宗教信仰。其次就是他們的商標是沒有辦法通過審核的。
2017年10月11日,在2017杭州·雲集大會上,阿裏巴巴集團正式宣布成立“科技創新世界”達摩會。馬雲宣布,未來3年,阿裏巴巴將投入1000億元進行技術研發,在全球範圍內尋找人才、投資技術、探索未來,包括全球研究院、大學聯合實驗室和全球前沿創新研究計劃。
“達摩苑”申請為何被駁回?蔣滄桑告訴記者,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宗教詞匯壹般不作為商標註冊。阿裏的註冊商標是“達摩殿”,“達摩”作為佛教史上的宗法人物,與佛教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作為指定用於保險信息等服務的商標,容易傷害宗教人士的感情,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已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規定的情形。
經審理,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申請商標為“達摩堂”,其中“達摩”為佛教用語,用於保險信息等服務中的商標指定使用,容易傷害宗教人士的感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已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所稱情形的。阿裏巴巴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所申請的商標是可註冊的。
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駁回復審服務機構的商標註冊申請。“申請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的公眾人物的姓名註冊為商標,屬於前款所稱的‘其他不利影響’”,江滄桑說,正因為如此,佛法屬於宗教範疇,所以即使提出申請,它將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