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圖案:以紙質文件形式提交時,圖案應清晰,圖案尺寸應在5x5cm至10x10cm之間;以電子形式提交時,圖樣格式為JPG格式;
3.主體資格證明:申請人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時,須準備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以公司名義申請時,需要準備申請人所屬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優先權的證明:如果需要進行優先權審查,應當根據巴黎公約的管理規定,向韓國商標主管機關提供能夠證明申請人享有優先權的材料;
5.商標申請授權委托書: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韓國商標註冊相關手續的,應當提供經申請人本人簽名確認的有效的商標申請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