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註冊商標的,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登記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七條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止通過商標管理欺騙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