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和企業名稱都是知識產權,但各有各的法律體系。商標名稱被人用作店名字號是否侵權,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壹家某某飲食店在全國都很有名氣,也有許多分店並且該飲食店申請了商標註冊。這種情況下妳把別人的商標直接用來當店名並且也是從事飲食服務就會引起消費者的誤認,誤認是那家著名的飲食店開的分店。不論這種誤認是否已經發生,只要存在誤認的可能,那麽這個店的店名是侵權的。從民法的角度上說,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
中國很大,如果壹個企業取店名的時候,碰巧使用的字號是別人的註冊商標,這是比較容易發生的事情。如果這個商標的類別與這個小店的經營項目沒有什麽關聯性,或者這個小店所在地的消費者並不知曉那件註冊商標,那就無所謂了。妳用妳的店名,他用他的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