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的收費為第壹個國際分類為¥2380。 每加入壹個分類需另外加收¥1800。付予香港政府的申請費以及查冊費都已包括在內,公告、註冊和領證都無另收費。除非申請受到審批員的反對,需要作出修改,遭受異議或者出現其它復雜情況,否則無其它的收費。
註冊香港商標辦理時間
提供註冊商標之圖案及類別,進行初步查冊;
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提交商標註冊的正式圖樣及商標申請者資料;
正式進入商標註冊流程(約4——6個月):
政府查冊(壹周)——香港知識產權署商標受理之回執(2周)——政府內部審核——排版印刷——憲報公告(3個月)——正式審批完成——領取商標證書。(有效期限10年,可續期)
香港商標註冊辦理流程
1、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出申請;
2、香港知識產權署受理;
3、審查;
4、刊登公告,三個月的異議期;若被提異議(香港稱為反對),申請人須對此作出答辯(香港稱為反陳述),否則申請將被撤回;
5、核準註冊,領取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