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美國商標和註冊國內的商標制度不同,註冊美國的商標有比較大的區別,其中最大的區別是:國內采用註冊在先原則,而美國則是使用在先原則。因此美國商標註冊的類型實際上有兩種,即以實際使用為基礎的註冊和以意圖使用商標為基礎的註冊,所需要的資料都有所區別,下面介紹下美國商標註冊的流程。
美國商標註冊費用報價在4000-5000左右,因與匯率和官費調整,請以實際收費為準。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是否與在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商標通過審查後,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已申請並刊登在商標公告上。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8-10個月。
從註冊日起算10年,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註冊有效期滿前6個月申請延展註冊,每次延展註冊有效期間為10年。
在商標註冊後第5年和第6年間,以及第9年和第10年間,商標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經其簽署的第8款宣誓書,宣誓商標註冊在商標註冊後5年內已將註冊商標使用在註冊所核定的所有商標和/或服務上,或者在所核定的某些商品和/或服務上,或表明沒有使用註冊商標的正當理由:如由於政府的規定暫時中斷了產品的合法銷售,或由於火災或其他災難暫時中斷了產品的生產而不是註冊人打算放棄該註冊商標,才能維持註冊有效或部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