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馬德裏商標的優勢:
(1)省時,從國際註冊日起,如果被指定國在規定的期限內(依照協定書為12個月,依照議定書為18個月)沒有向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該指定國自動得到保護。
(2)省錢,在馬德裏所有成員國就壹個類別申請商標註冊所需的費用較低,是逐壹國家申請註冊所需費用的1/12~1/11。
(3)手續簡便,僅通過提交壹份申請,在多個被指定國同時獲得商標保護。
(4)減少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的工作量。
二、馬德裏商標的缺陷:
(1)註冊國家的局限性。
(2)要求以國內申請/註冊為基礎。
(3)註冊效力的不穩定性。
(4)沒有商標證書,只有壹張證明,拿著證明再單獨去日本或韓國或者其他國家再辦證書,還要產生其他的費用。
(5)後續程序復雜,如果商標被駁回或異議,需要重新委托代理機構進行答辯,產生其他的費用。
(6)中心打擊原則,註冊之日起5年內,基礎商標被撤銷或駁回,其效力及於所有指定國家。
三、馬德裏商標註冊費用:
(1)、國際局受理費:653瑞士法郎;
(2)、指定國收取統壹規費國家:100瑞士法郎/國家(61個國家或地區,其中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作為壹個整體);
(3)、指定國收取單獨規費國家;
(4)、商標局代為辦理需要支付280元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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