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相關商標代理人能處理的業務如下所示:
(壹)代理商標註冊申請、變更、續展、轉讓、異議、撤銷、評審、侵權投訴等有關事項;
(二)提供商標法律咨詢,擔任商標法律顧問;
(三)代理其他有關商標事務。
商標代理人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書等文件,應當由商標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商標代理組織印章。
商標代理組織不得接受同壹商標案件中雙方當事人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