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商標法有關規定,具備條件可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有以下5類。
壹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產品、罐頭食品、腌漬、幹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幹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膠、加工過的堅果、菌類幹制品、食物蛋白。
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葉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漿及非醫用營養食品、糕點、代乳制品等五谷雜糧、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澱粉及其制品、飲用冰、冰制品、食鹽、醬油、醋等調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劑等。
三是未加工的林業產品,未加工谷物及農產品(不包括蔬菜、種籽),花卉,園藝產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幹果,新鮮蔬菜,種籽,動物飼料(包括非醫用飼料添加劑及催肥劑),麥芽,動物棲息用品。
四是啤酒、礦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飲料,水果飲料及果汁,固體飲料,糖漿及其他飲料用的制劑。
五是含酒精的飲料(除啤酒外)。
認證申請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範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準。
(5)產品註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綠色食品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