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是王老吉,加多寶是加多寶。王老吉授權加多寶經營王老吉的易拉罐,而盒裝王老吉還是王老吉自己家經營,所以兩者的包裝風格相差如此之遠。加多寶有強大的資金和渠道,王老吉是配方和品牌的唯壹擁有者。他們互相利用,壹起賺錢。
2012年,王老吉涼茶出現在市場上,細心的人應該能發現,王老吉涼茶有兩種包裝,壹種是紅罐包裝,壹種是綠盒裝。雖然兩者都有“王老吉”商標,但不是壹家公司生產的。紅色的王粲老吉來自加多寶集團,而綠色盒裝的王老吉來自廣藥集團。
本來* * *用的是某品牌涼茶,也是單獨經營,井水不幹擾河水。然而,就在加多寶集團生產的涼茶銷量越來越好的時候,爭議也開始了。
原來,王老吉商標是GPHL註冊的,而加多寶集團只是使用該品牌,要支付壹定的費用。當加多寶集團生產的涼茶越賣越好的時候,GPHL想從加多寶集團手中收回“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
加多寶肯定沒買,所以市場上出現了這種情況。GPHL仍生產王老吉涼茶,但加多寶生產的涼茶不能使用“王老吉”商標,所以印有加多寶。其實加多寶涼茶就是之前的王老吉涼茶,只是沒有使用“王老吉”這個商標。
後來因為加多寶和王老吉口味和包裝相似,GPHL覺得加多寶侵犯了自己的品牌權益,而加多寶認為自己吃了虧,雙方互不相讓,只能對簿公堂。2012,雙方將對方告上法庭。
2014,法院宣布壹審判決。這次,加多寶輸了。最終,王老吉擁有紅罐涼茶外包裝的所有權,加多寶需賠償王老吉因外包裝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654.38+500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對於這樣的判決,加多寶肯定是不服的,所以選擇了上訴。最終在8月17,16,2065438加多寶勝訴,判決結果為王老吉和加多寶* * *雙方均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