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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商標註冊的途徑是怎樣的?

1、加拿大保護商標的現行法律為1985年的商標法。該法被多次修改,最近壹次修改時間為1995年。

2、商標權的產生基於使用在先原則。

3、可以申請註冊的商標有: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聯合商標和證明商標。

4、加拿大對商標註冊的類別沒有作相關規定,壹個商標申請可以包含任何商品和服務。

5、加拿大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

國家英文縮寫:CA。

1、加拿大非馬德裏成員國,因此,只能通過單壹方式予以辦理;

2、加拿大商標辦理時,不需對委托書進行公證認證;

3、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名稱及地址(如果申請人為公司需要負責人的名字)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商品分類采用《商品和服務分類原則與國際分類尼斯分類》。可參照國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初步選擇,由我公司進行修改後交由客戶確認即可。

5、官方回執時間:2周;註冊需時18-26個月;註冊有效期15年。

6、商標異議期限:2個月;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3年;官方語言:英語。

參考資料:

寧波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