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與控制法律風險
楊文斌法律風險是壹種可能造成經濟損失的商業風險,不是孤立的壹種企業風險,,融通於各種企業風險中,公司的任何壹種風險,最後都會帶來法律風險。由於法律風險會影響商業運作,管理法律風險就成為高層管理人員的職責。在通用電氣公司,傑克.韋爾奇(Jack Welch)把法律風險管理列入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中。這種做法被多數外國公司普遍接受,被看作是最佳管理做法。法律風險其來源,是多方面的;它可能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法務管理不當導致的,也可能是公司的財務管理、投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各類管理事項帶來的。因此, 對公司法律風險的控制,不僅僅是法務人員的職責,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必須帶頭管理這些風險。 1、完善公司法律風險管理體系 公司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要求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設計與實施專門的管理流程,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公司在企業管理流程的設計上,應當有制度化的法務控制環節,包括:公司經營決策的法律風險評估、公司制度的合法性與風險預防評估、公司合同的審核與控制、法律糾紛的非訟與訴訟處理、損失的減少或追回。 對企業管理流程進行科學、有效的設計與重組,並把法務控制作為內部控制中不可或缺的壹個環節。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除了建立法律事務管理部門,還應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公司總法律顧問制是完善現代公司管理的需要,著眼事前防範、事中控制和事後補救,避免公司決策者獨斷專行,切實維護出資人和所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決策風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企業“三總師”加總法律顧問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進壹步完善公司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公司投融資,重大擔保,重大項目投資的風險控制體系。 2、 提高中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防範意識 人,是公司的心臟。各級層面的公司員工,都會碰到各種類型的法律風險,也都有責任防範它發生。公司決策層、管理層,作為公司員工的核心構成,更有必要提高法律風險預防與控制意識,強化基礎經濟法律知識和相應專業法律知識的學習,重視法務人員的專業支持。某個管理體系的缺陷、某份合同的漏洞,可能會給公司帶來幾百萬、上千萬的財產損失。因此,有必要加強與各級員工的職務行為有關的法律風險預防與控制意識。公司法律風險的防範不僅需要有明確的法務控制環節,而且還需要有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法律風險意識的保障;特別在公司無明確的法務控制環節的情況下,就更加依賴於公司各級中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意識。實踐中,壹些管理人員會對某件公司合同先作判斷,自己認為沒有法律風險的,就不再通過法務人員的評判;自己認為有法律風險的,會尋求法務人員的評判。結果,正是壹些管理人員自己認為沒有法律風險的評判,出了法律風險,因為非專業的判斷與專業的判斷對事件分析的深度是不壹樣的。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意識,不僅指他對法律認知的程度,更主要的,是指他們尋求各專業部門特別是法務部門支持的自覺的管理意識)。因此,公司必須重視中高級管理人員法律風險意識的培養和提高,通過管理流程控制、員工全面培訓計劃來積極引導和培育各級員工的法律意識、管理意識。3、 完善法律風險管理制度 法律風險防範與控制應當完善事前防範、事中控制和事後補救等管理制度。1、事前防範首先應做好重大經營決策的法律風險評估,建立專業法務人員或法務總監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的風險防範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重大合同的簽訂應當從合同談判、資信調查,合同起草及審核都應當有專業法務人員的參與和審查。2、事中控制也是法律風險防範與控制的重要壹環,對於重大的經營活動、商業談判、合同的履行都應當有法務的參與和把關,建立健全重大經營活動的全程法律監控制度。3、建立健全訴訟仲裁案件管理辦法是法律風險防範與控制事後補救的最後關口,處理得好就可以避免、減少或追回法律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4、法律風險防範與控制還應當建立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包括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版權、商業技術秘密的管理。在知識經濟時代,壹項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識產權與壹個企業生死悠關,因此,防範與控制法律風險絕不能忽視知識產權的管理。5、公司的法律風險,有比較多的部分是由於管理人員的疏忽、故意或者素質問題產生的,而壹些法律風險也可能因為專業、敬業的員工得以避免。因此,公司必須重視註意從法律風險預防的角度,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資源對人的法律風險管理,對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予以培訓、規範和考察,並對其管理行為的法律後果予以評價。4、 加強立法調整對公司影響的前瞻研究 立法調整會對公司賴以生存的經濟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甚至決定公司的命運。公司的經濟行為能夠正常獲取利潤的前提是經濟行為合法化。因此,是經濟法律(含法規、規章)給予了公司營業的空間,決定某個公司能否進入某個投資領域以及進入的程度。如果我們能夠對立法傾向作壹定的跟蹤與研究,就會對公司投資、經營提供很好的參考作用。比如,國家對房地產管理法規的嚴格化以及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意味著好品牌、大公司才會有更好的發展機遇,但也對公司經營管理的要求也更高,如果經管理不規範,還是按原來的模式來經營管理,則會出現較大的法律風險。 5、 應當及時、優化、全面地處理法律糾紛 公司的任何經營行為,都會表現為相應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員工聘用、對外投資、產品銷售、材料采購等等,都會帶來法律後果。公司作為經濟組織,與自然人壹樣,都是生活在法律編織出來的社會之中。公司的經營行為,在本質上表現為謀利行為,在形式上則通過法律行為而實現。公司在經營中,因此發生各種法律糾紛是難免的,有些是自己的原因,有些是別人的原因,有些則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法務部門對於潛在的法律糾紛,公司應當評估其顯性化的可能以及將會對公司的影響,並作好方案準備,提前化解法律風險。對於已經產生的法律糾紛,公司應當評估其法律風險並決定采用非訟方法解決還是訴訟方法解決,是讓步解決還是不讓步解決。對法律糾紛解決方法的評估,應當結合糾紛的原因、己方過錯、他方過錯、風險大小、主動權、社會影響等多方面的因素來決定。法律糾紛的解決,必須得到法務專業人員的支持,制訂詳細的方案和步驟,準備有關的法律文件。法律糾紛解決不及時或者方法有誤,將會給公司擴大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對法律糾紛的認識要全面,方案要優化,處理要及時。 法律風險並不可怕,它只是公司在生存時的壹個不可或缺的舞伴。只要我們掌握了其中的基本規則,就能與法律風險***舞,就能預防、控制風險產生的損失,使法律風險可以被評估、被預防、被控制。對認識法律風險的提倡,也並不是要束縛員工、公司的手腳,而是促進員工、公司在可控的風險範圍內運作,增強公司的贏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