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抄襲
1、抄襲分為以下三種行為:不註明引用出處而原樣照抄他人的創作內容;
2、不註明引用出處而偷竊他人的思想;
3、未經著作權人和版權方同意而大量引用他人的內容,構成自己作品的實質性主體部分。壹旦在著作權侵權訴訟案件中被指控為抄襲,被告將承受巨大的精神負擔,而且在敗訴後不僅有名譽損失,通常還有賠償和罰款等經濟損失,以及被追溯取消學位的風險。因此,避免以上三種抄襲、掌握合理引用至關重要。
二、抄襲算犯法嗎
1、抄襲用於營利目的的行為是犯法的。以營利為目的,私自把別人的作品復制到自己的作品中發表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2、抄襲,指竊取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壹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用於營利的行為。
3、抄襲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三、寫作抄襲會有什麽後果
1、抄襲別人的文章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管理法規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2、剽竊他人作品的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抄襲原作者作品數量大、影響廣,並使侵權者因此獲得較大名譽的,原作者可依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